逃避执行不可取!
司法拘留少不了!
叶某乙系被执行人叶某甲之父,生前向张某某等十几人借款共计逾百万,后意外身故。所有债权人便将被执行人叶某甲及其母共同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被执行人叶某甲及其母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叶某甲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张某某等人便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考虑此案在尚未进入执行阶段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且被执行人叶某甲在本院是系列执行案件,债权人众多,涉案标的比较大,存在不稳定因素。执行法官便积极联系叶某甲,通知其按照执行通知履行义务,叶某甲均以身在外地为由逃避执行。执行法官一边查找叶某甲下落及财产线索,一边向申请执行人采取集中约谈等方式反馈执行情况。6月7日,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发现叶某甲在西安某处现身,白河法院立即组织执行力量,前往西安将叶某甲控制,针对其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法官提醒
作为被执行人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若因一时困难,也要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是断然不可取的,如果漠视法律规定,等来的只有处罚。
作者/马祥艳 谢俊
审核/杨祥军
编辑/梅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