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公安机关接云南省镇雄县公安机关电话,对白河法院决定网上追逃的被告人吴某某已经抓获归案,请速派人押解。
2021年2月21日,被告人吴某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回家,在回家途中,酒劲上来后,吴某某连人带车侧倒在公路边,路遇他人驾车经过,双方发生争执、厮打。白河交警接警后,前往现场,对吴某某呼气式酒精测试为114mg/100ml。民警现场询问时,被告人吴某某当场陈述是自己骑车。随后,公安机关将其送往医院抽血,并经鉴定血液酒精含量82.3 mg/100ml。
2021年8月4日,白河法院对被告人吴某某决定取保候审。2022年1月21日开庭时,吴某某当庭翻供,供述当日未骑车,是推行车辆。白河法院即日退回补充侦查。恢复审理后,吴某某玩起了“捉迷藏”,无法传唤到案。为了顺利审结该案,经过合议庭评议,提请审委会讨论,并邀请检方列席审委会,决定对吴某某采取逮捕。
白河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执行后,上网追逃,被告人吴某某在云南一现身,就被当地公安缉拿归案。目前,吴某某已经押回白河关押,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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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相关规定。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吴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下落不明,无法传唤到案,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依法强制到案,确保在案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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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英俊
审核/杨祥军
编辑/梅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