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开始啦
@中厂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事关你我切身利益
以下具体事项请熟读
一、参保对象:
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我县取得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县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二、参保缴费时间
全县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
三、缴费标准
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为960元,其中: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2022年集中缴费期征收2023年度居民医保费)。
(一)享受参保资助人员。
1.特团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三线伤残人员、重点优抚对象、2000年清退的县聘代课教师参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持证残疾人员(一、二视力残疾;一、二级肢体残疾;一、二级智力残疾;一、二级精神残疾和一、二级多重残疾五类人员)参保个人缴费给予250元定额资助。
3.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参保个人缴费给予110元定额资助。
4.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参保个人缴费给予70元定额资助。
2022年10月1日后相关部门动态新增人员,作为下一年认定依据享受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二)新生儿参保缴费
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四、新参保人员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五、缴费方式
全额资助人员:对于全额享受个人缴费补助的参保群体,由负责补助的部门按照个人缴费标准,依资助人员名册汇总在集中缴费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定额资助人员:对于定额资助的参保人员,按照“实缴费款申报缴费”的方式是征收,资金补助部门在集中缴费期及时将补助资金缴税务部门。
六、缴费渠道和票据
缴费渠道: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微信、支付宝和“陕西税务”“安康税务”微信公众号掌上缴费等通道进行缴费。
缴费票据:农商银行自助设备机打小票、手机银行电子回单、电子订单支付凭证、E终端POS小票、《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等均可作为参保缴费依据。缴费(完税)证明可在村(社区)代收客户端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
政策咨询:医保部门( 781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