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9月,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党代会、市党代会精神与抓实“质量建设年”有机结合起来,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效果,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01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1.审查逮捕。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6件54人,同比(人数和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0%。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3人,同比上升6.45%;不捕21人,不捕率38.89%,同比增加27.78个百分点。
2.审查起诉。共受理审查起诉133人,同比上升82.19%。经审查,共决定起诉各类犯罪53人,同比下降14.51%;决定不起诉26人,不诉率为32.91%,同比增加22.87个百分点。
02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0%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03
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8件,同比上升50%,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5件,占监督数的83.33%。
2.纠正漏捕、漏诉。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3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起诉罪犯6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9件次,已纠正19件次,采纳率为100%。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件次,审判机关已纠正4件次,采纳率为100%。
04
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6件,同比下降13.33%;已纠正26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2人,同比下降29.03%;已纠正22件。对财产刑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2件,已纠正12件。对各类刑事执行活动书面提出检察建议共计3件,已采纳3件。
01
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受理1件,同比持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采纳率为100%。
02
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
受理15件,同比上升16.66%;提出检察建议12件,同比持平;法院同期采纳12件,采纳率为100%。
03
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受理11件,同比上升57.14%;提出检察建议11件,同比上升57.14%;法院同期采纳11件,采纳率为100%。
04
民事支持起诉案件
受理5件,发出支持起诉书5件,法院采纳5件。
01
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
受理7件,同比下降16.66%;提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7件,采纳率100%。
02
促进依法行政检察建议
受理8件,同比上升33.33%;提出检察建议8件,同比上升33.33%;采纳8件,采纳率100%。
03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成功化解行政实质性争议2件。
01
立案情况
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02
诉前程序情况
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86件,同比上升48.27%。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6件。
03
办案效果
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4.2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9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6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3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3吨。
01
受理
受理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案件1件1人,同比(人数)下降87.5%。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4件4人,同比(人数)下降69.23%。
02
逮捕和起诉
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人,同比下降87.5%。审结起诉3人,同比下降72.72%,不起诉1件1人。
03
不捕和不诉
对2021年审结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2件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04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共批捕1件1人,起诉4件4人。
05
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起诉人员开展心理疏导6次;开展社会调查8人次,开展法治讲座3次。
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来电104件,已办结104件。其中来访84人次,来信11件次(包括上级院转来5件次),来电9人次。我院严格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七日内程序性回复104件,回复率100%。七日内结果性回复82件,三个月内办理结果回复22件。检察长接访7件次,领导包案5件,其中4件为立案监督案件,1件为刑事申诉案件,均已办结。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件26人,同比上升18.18%,共发放救助资金8.6万元,同比上升24.63 %;开展各类公开听证案件8件。
01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49件。检察长办理12件,占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的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237件,占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的95%。
02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人次,同比上升50%。
来源: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