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6日,茅坪镇一名消费者在辖区内某餐饮店购餐后,发现餐品内有异物,随后该消费者向茅坪镇市场监管所投诉举报。
10月17日,经茅坪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经双方同意,采用调解的方式处理,消费者和该商家现场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商家赔付消费者各项损失。
同时,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经营场所卫生较差、“三防”设施未正确使用等问题,对此,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餐饮店立即整改并将在三日后开展复查。
茅坪市场监管所在此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牢固树立安全理念、责任意识,坚守底线和红线,保障食品安全;消费者在发现问题时应积极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加强监管,狠抓薄弱环节,共同努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图文:茅坪市场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