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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法院:盘活资产巧执行,以物抵债促双赢
2022年10月20日 19:30   浏览:242   来源:白河人


拖欠房屋尾款玩失踪,同意以房抵债不露面,房款已付大半,房屋处置却成难题。看执行法官化身“修复师”,如何将被执行人财产权利修复“完整”,纳入法定处置轨道,盘活资产,以物抵债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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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16年,张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并在借条中载明用其所购买的某房产公司的商品房一套为抵押。后张某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李某起诉至白河法院。经审理查明,借款100万元属实,遂判决张某限期还款。因张某未履行该判决,李某向白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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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


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张某除在某房产公司购买的房屋外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房产张某已支付大部分房款,但尾款未付清。且因构成违约,某房产公司欲起诉张某。考虑到房产公司一旦起诉,不仅会浪费时间、金钱,其实现债权的时间也会迟延,李某实现债权的时间更将遥遥无期。如何在张某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最快最大化的实现开发商与李某的合法权益,且不损害张某权益,实现双赢?执行法官选择先从房产公司着手,多次与房产公司沟通,阐明法律关系,分析其中利弊,最终该公司向白河法院递交书面意见,同意白河法院对该房屋进行查封、拍卖、变卖,处置成交后,优先保障其售房尾款及违约金。
将房屋处置纳入法定轨道后,白河法院依法查封了该房屋。经评估在网上公开进行一拍、二拍,但均流拍。执行法官又从申请执行人李某着手,经协调,李某同意以二拍流拍价接收该房屋,并向房产公司支付了购房尾款,房产公司放弃主张违约金。至此,双方合法权益均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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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法院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有效盘活被执行人资产,让利益关联方的利益均得到实现,达到双赢局面。下一步,白河法院将进一步因案施策,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作者/崔静 黄振霞

审核/杨祥军

编辑/梅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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