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白河法院的公正裁判,为我追回报酬,保护了我一个外地人的合法权益……”10月21日一大早,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的原告张某为承办法官送来一面“严谨执法合党意、公正裁判顺民意”锦旗,满怀感激的对法官说道。
案情回顾
法院判决
白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甲公司给付原告张某中介报酬48万余元。后被告甲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白河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司法便民利民为民上下功夫,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出实招出经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雷 丽
审核/杨祥军
编辑/梅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