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上午7:30至12:00。
二、采样对象
三、点位设置
本次共设置17个采样点(见附件),由构朳镇政府协调构朳派出所、构朳交警队、构朳镇中心卫生院、各村(社区)统一安排采样点设置、人员组织、秩序维护,检测对象按照村(社区)要求,在规定时间有序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采样,避免人员聚集。
四、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学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统一在校(园)内参加核酸采样。
2.检测对象需准备核酸采集码,分两种途径提前预备:①携带智能手机提前准备“陕西一码通”电子识别码;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学生等,需提前由家人代为注册“陕西一码通”;②扫码填写“安康市核酸检测预登记”生成二维码后保存手机相册或者打印并携带。
3.所有检测对象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扎堆、不拥挤,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4.在核酸检测期间如出现突发情况,由采样点负责人迅速处置并报告构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15-7012108)。
5.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属单位、村(社区)报告提供相关证明,不参加核酸采样;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咳嗽、发热人员不参加核酸采样。
6.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无法到采样点采样的人员,由各村(社区)安排专人会同采样人员上门采样,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村(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对接。
7.对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核酸检测、人为妨碍核酸检测、干扰检测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各驻镇行政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本行业人员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本轮次核酸采样完毕后,当日下午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参与核酸采样情况统计上报镇防控办,凡无特殊原因未参加核酸检测,或不按时上报核酸采样情况统计表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对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互相告知,积极主动参与配合核酸检测,不信谣、不传谣。
构朳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