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白河知县顾騄
顾騄,清扬州府高邮州兴化县(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人,为顾氏迁兴化第20世。清光绪十七年( 1891)三月,顾騄以举人大挑一等出任陕西白河县知县;至清光绪十九年(1893)八月,升任从六品同知衔凤翔(今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知县。
顾騄任职白河知县期间,严厉整治私铸钱币者,到乡野遍访民间疾苦,劝民农桑,收粮入仓以备荒,筹资作乡试宾兴,主持编纂清光绪《白河县志》,等等。时白河私铸钱币风盛行,顾騄严厉整治得以禁止。顾騄对凡抓住得私铸钱币者,先杖后罚,打得皮开肉绽,数月不愈,遂无人敢再私铸钱币。
公事之余一有空,顾騄就坐竹篼(竹制有座位而无轿厢的轿子)到乡野遍访民间疾苦,劝民农桑。清光绪十九年(1893)五月,顾騄坐竹篼检查社仓储粮情况。至西乡川河堡(今白河县冷水镇原川河乡),发现生员邹协用种桑养蚕有法,就登门求教,“入其门,新茧满箔,阶除备列。”当得知养蚕之法源自咸阳杨双山遗书并加以改良后,顾騄忙为他斟酒庆贺,说到:“生今推行其法,以为一方倡率,较之奉行具文,功德为不侔矣。慎毋若商贾之专其利可也?”并将邹协用种桑养蚕之事载入清光绪《白河县志》,留给继任者治理白河用。清光绪十九年,顾騄捐养廉银400缗并筹资给商人,用半年时间收粮 ,将白河的常平仓、社仓、义仓等3仓补足,以备荒年。同时,由白河天池书院山长王贤辅牵头,为乡试士子筹资作宾兴费。
清光绪十七年( 1891)三月,顾騄到任白河。白河天池书院山长王贤辅、学博李宗麟即嘱请修县志,顾騄约定一年后编辑。清光绪十八年(1892)十月,顾騄即遵约定,或拨公款,或捐富户,捐筹资创修《白河县志》。顾騄在仔细核对清嘉庆《白河县志》后,定下清光绪《白河县志·凡例》经费宜筹、采访宜周、记载宜择、笔削宜公、援引宜核等5条规矩,即委托王贤辅、李宗麟等全权筹议办理编纂光绪《白河县志》事项。清光绪十九年(1893)八月,清光绪《白河县志》修纂事竣刊印期间,已升任从六品同知衔凤翔知县的顾騄,欣然为序。著有《顾凤翔遗集》汇编入《清代诗文汇编》。
参考书目:
1.清光绪《白河县志》;
2.新编《白河县志》;
3.《顾氏族谱》、新编《凤翔县志》。
白河县档案史志馆:蔡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