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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法院:疫情期间“不见面” 网上调解化纠纷
2022年11月25日 19:30   浏览:538   来源:白河人


疫情防控期间,隔离在家

但我的案子还在法院
到底进行到什么程度了
什么时候开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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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急!
手机在手,轻松搞定,
下面来看下白河法院
网上调解的一起案例吧。

11月24日,白河法院利用陕西法院微庭审平台成功开庭并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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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刘某经营的蔬菜店为被告王某、张某合伙经营的某餐饮店提供蔬菜、调味品等。被告通过微信向刘某发送菜品清单,刘某按照清单将菜品送至被告经营的餐饮店内,由店内服务员验货并货单上签字确认。一直到2022年11月还有2万元货款没有支付 ,刘某遂诉至白河法院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欠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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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后,经过电话联系,被告王某远在外地,张某处于隔离期,二人均无法到庭应诉。经征求双方同意,承办法官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线上平台进行了开庭,双方对欠付货款数额无异议,遂当即组织调解,达成张某、王某分期连带支付刘某货款2万元的调解协议。

白河法院充分运用多元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陕西法院微庭审等线上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开展诉讼活动,避免了当事人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隐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当事人的公平正义。

作者/董作玉

审核/杨祥军

编辑/梅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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