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1日,冷水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违反取保候审期间监督管理规定案,依法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张某某处于行政处罚。
白河县冷水镇某村村民张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3年2月27 日被白河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为白河县公安局冷水派出所。2023年3月9日,张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冷水派出所批准,离开白河县前往西安办事,至2023年3月14日,经执行机关催促返回本辖区。经审查,张某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违法行为人张某某法律意识淡薄,在被执行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违反了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张某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 200 元。3月22日,民警将张某某投送白河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供稿:冷水所 彭龙伟
编审:程涛 |签发:徐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