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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奶奶是“碰瓷”,还是被绊倒?看看白河法院如何判!
2023年06月13日 19:30   浏览:256   来源:白河人


2022年9月27日,大雨。老奶奶李某某打着雨伞从某超市出来,走在平坦的水泥路面上,突然摔倒在地。等她的儿子到现场后,老人说是被绊倒的,周围的人都说没有看到,还有人说是老人自己摔倒的,想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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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碰瓷”,还是被绊倒?老人的儿子,急忙拍下老人受伤的照片,向公安机关报警,将老人送往医院治疗。事后,他还调取了现场周围监控视频,搜集围观者拍的照片、视频。通过现场查看,在李某某走过的路上,确实有根拉在两辆车中间的牵引绳,李某某受的伤也有被绊的痕迹。2023年2月22日,李某某根据现场车辆牌照登记情况,将在现场帮忙施救的马某某起诉到法庭,但经过调查,马某某仅是现场车辆前手买受人之一,与现场两辆车无任何关系,法庭建议李某某通过公安机关以车找人,搜集证据,依法主张权利。

2023年5月15日,白河法院对李某某重新起诉周某某、贺某某侵责任纠纷一案进行宣判。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27日,贺某某所有的小型客车陷入坑里无法行驶,联系周某某救援,周某某驾驶车辆前往事故现场。救援过程中,使用牵引绳将两车前后相连,救援未成功但牵引绳也没有及时取掉。

从李某某提供的视频及现场照片,也能够证实李某某从超市出来后,途径涉案两车之间,李某某受的伤也符合与牵引绳接触,并绊倒在地形成。白河法院最终认定李某某途径此地被两车间牵引绳绊倒受伤,车辆施救方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周某某组织施救车辆,未围阻施救现场,在离开现场时未将两车间牵引绳取下,遗留安全隐患,存在过错。周某某离开现场后,贺某某妻子留在现场,未妥善照管施救现场,亦存在过错。李某某在道路上行走应当注意观察,排除危险,因疏忽大意,被绊倒,自身存在一定过错。白河法院遂一审判决李某某自身承担40%责任,周某某、贺某某分别承担35%、25%的责任。

普法寄语

老奶奶李某某受伤,无论是有权机关,还是围观群众,都应当积极救助,依法及时全面固定证据,还原事实,不应无端猜测,甚至主观臆断。老奶奶李某某意外受伤,陷入“碰瓷”“讹人”等负面舆论之中,引起社会反感、唾弃,造成维权难、举证难。小案件折射出“无事守法、看事尊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的大道理。人民法院认真指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全面搜集、提供证据,充分运用证据规则,仔细甄别审核证据,真相浮出水面,还老人公道,让侵权人服判。

作者/熊英俊

审核/杨祥军

编辑/梅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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