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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白河法院被授予2023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2024年04月12日 18:30   浏览:524   来源:白河人

4月12日,在刚刚闭幕的白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白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并经大会测评,继2022年度后再次被授予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4月12日,在刚刚闭幕的白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白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并经大会测评,继2022年度后再次被授予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2023年,白河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奋斗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省高院“1281”工作计划,锚定全市法院“全省走前列、全国创一流”奋斗目标,围绕“一统五心”强党建,“统筹六力”抓提升,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进中提质。

工作中,白河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理念,把人大监督作为提高司法能力、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严格落实《白河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案(事)件,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执行工作。加强与“两代一委”日常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2023年全年共计受理各类案件3991件,审(执)结3970件,结案率为99.47%,法官人均结案200件,审判质效综合评价位居全市第三,执行质效综合评价位居全市第一。先后获得集体荣誉24项、个人表彰27人,年度考核被县委县政府评定为“优秀”等次,获得全市基层法院重点工作“成效突出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平安示范单位”,此次再被县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单位”,实现了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群众满意度、社会认可度持续增强,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下一步,白河法院将切实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六抓六强六提升,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白河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作者/杨祥军

图片/谢   俊

审核/杨祥军

编辑/张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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