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经过现场调查、走访群众、座谈磋商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及时向相关部门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黄氏民宅的日常管理,做好黄氏民宅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多次与当地镇政府协商,先期由该镇自筹资金,对黄氏民宅周围群众的自留地进行征用、勘界,对房后滑塌后岸进行加固处理,修建硬化水沟、修复破损电线灯杆,清除民宅周围杂草,并在公路两侧栽植桂花等花卉苗木。同时,进一步细化了文物保护管理员的日常职责,明确了文保人员的待遇报酬,推行了文物保护公告公示制度。后期规划采取创建桂花村为A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方式,发展观光旅游+亲自体验,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来逐步解决民宅后续保护发展利用问题,带动黄氏民宅的保护利用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