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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白河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聚力组织开展“命案积案追逃攻坚”行动。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谭简做出批示,要求在“命案积案追逃攻坚”行动中,全局各业务警种务必强化协作、凝聚合力,务必发挥长期连续经营的优势,主责部门务必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研判,务必统筹分析选点攻坚突破;同时,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挂帅督办。近日,该局细致摸排、精心研判、果断出击,成功抓获一名潜逃21年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逃犯,“命案积案追逃攻坚”行动取得重大突破,全局士气倍受鼓舞。
1999年11月24日上午,案犯黄某某(男,1980年1月27日出生)在白河县西营镇天良村五组(现高桥村)白某家中因10块钱的债务起纠纷,用木椅殴打吴某(男,时年35岁),致吴某受伤不治而亡,黄某某自知后果严重,随即潜逃。案发后,因当时没有黄某某的准确照片信息,白河公安多次开展摸排抓捕、劝投工作,均未能有效突破。但白河公安一刻也没有松懈,落实人员长期多渠道搜集分析可能与黄犯的行踪有关的信息,坚信终会将其捉拿归案,给社会各方、给受害人家人亲友一个负责的交代。
“命案积案追逃攻坚”行动中,县局全力给予办案保障,刑侦大队牵头,网安大队、西营派出所等部门积极配合,对在逃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更新、分析,通过深入研判,将黄某某列为重点突破目标。办案民警先后赴河南、河北等地开展工作,在市局专业力量的支持下,对所能掌握的海量信息进行抽丝剥茧的排查分析,最终获悉黄犯近期可能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藏匿的重大信息。白河公安局立即成立抓捕小组赶赴乌鲁木齐,在乌市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于2020年6月25日,在乌市米东区芦草沟子乡人民庄子村附近将化名为“李天龙”的黄某某抓获。该黄归案后,在强大的政策、亲情攻势下,如实供述了当年将吴某殴打致死的犯罪事实。6月29日凌晨,潜逃21年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被安全押解回白河,并执行刑事拘留,案件在继续侦办中。
作者:聂太勤 石磊
编辑:刘勇/审核:徐新林
▍来源: 白河公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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