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被中共白河县委平安白河建设领导小组授予“白河县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斗争以来该院第三次获此殊荣。
自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各政法单位紧密协作,共办理批准逮捕涉恶案件3件8人,起诉涉恶案件3件8人,法院均判决认定。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该院坚持“一案一整治”,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推进源头治理。针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分别向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发出检察建议5份,被建议单位均认真整改并书面回复整改落实情况。主动协助金融、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维护社会安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周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