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白河县公安局共接受处置各类警情121起,其中有效报警16起,其中交通事故11起(轻微)、其它类警情5起,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无森林消防火灾事故发生,无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无队伍违法违纪及涉警网络舆情发生,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谐。
白河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要求 ,全面传达贯彻省市会议及领导批示精神,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安保维稳工作的通知》《全县公安机关2024年清明节假期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方案》等文件,严格落实“维护政治安全、强化情报研判、社会面巡防、重点管控、网络舆情导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景区旅游安全管理”等责任措施,全力筑牢清明节安保维稳工作防线。清明节期间,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基层所队督导检查安保维稳工作,每日接受上级公安机关视频调度,为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清明节期间,启动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社会面巡逻防控高等级勤务机制,指挥中心、巡特警等部门和各派出所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切实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防控力度,进一步提高街面见警率,最大限度打压违法犯罪空间,全力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序。交警部门和各派出所全警上路,有效落实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有力应对假期回乡返程和外出旅游高峰,启动交警执法站1处,处置交通违法行为1起,发布节假期道路交通预警提示信息5条,无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共出动警力279人次,警车60台次,群防群治力量900余人次。
积极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启动高等级情报信息研判会商机制,全面落实情报搜集研判、重点人稳控、重点部位查控、舆情引导管控等各项安保维稳措施。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和各派出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落实重点人员“一人四管”措施,主动进攻、及时核查反馈,全县重点人员均稳控在位。网安大队严格落实“7*24小时”网络巡查处置、封堵反制、舆情导控等措施,加强网络涉警负面舆情管控,确保了网络环境清朗。
交警、治安等部门配合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部门,对旅游活动涉及的场所、设施和各类运输工具等进行安全大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切实维护庙山寨、梯形天宝、桥儿沟等景点的治安秩序。同时,与景区管理部门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联系机制,一旦发现景区内游客人数接近安全容量,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预警、限流、分流等方式,最大限度降减人流、车流密度,避免“大客流”情况发生,全力确保了景区秩序稳定和游客安全。清明节期间,全县共接待游客1400余人次,未发生旅游治安案事件,各景点秩序良好。
严格落实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总带班、局领导双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严守警规警纪,严格执法安全和内部安全防范,严格工作督导检查。广大民辅警围绕大局,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连续奋战,未发生离岗、脱岗行为,未发生涉警负面舆情,展现了过硬作风和良好形象。
供稿:刘英 |编辑:熊晓
审核:程涛 |签发:徐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