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过“紧日子”的要求,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多项措施从严从紧管理财务支出,切实提升检务保障及财务管理水平。
该院多次邀请县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业务专家为财务工作人员讲解培训财务规定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同时,分管财务工作副检察长定期组织财务人员主动学习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学习纪检部门对违反财经纪律通报的典型案例,不断提高依纪依规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该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执行文件政策规定,财务报销审核施行“四级签字审核制度”(即报销人、财务工作人员、办公室主任、分管财务工作副检察长均签字后才可核销),对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坚决做到“支出合理,报销有据”。
该院严格按照年度预算要求,在服务和保障好检察工作的同时,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建设坚持“提前谋划、刚性需求,非工作需求不计划,非工作需求不开展”。如今年4月份启动的远程提审室建设,就是为了解决“疫情状态下看守所提审困难”的办案刚性需求。
通过以上举措,该院进一步形成了“保运转、强质效、禁浪费”的预算支出体系,检务保障和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